2021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/汇总申报操作指引
2022-03-11
1、政策依据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)第二条规定: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,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,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,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,并报送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,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,并报送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2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的期限:
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。如未在此期限前办理,会产生滞纳金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3、为什么会产生补税?
预缴时,应纳税所得额=当期收入*核定应税所得率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对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;
汇算清缴时,应补税额=全年应纳税额*对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。
从上述公式可看出,以下两种情况会导致补税:
(1)2021年多处取得经营所得,全年合并计算时收入跳升至更高档的税率;
(2)2021年多处取得经营所得,预缴时多次扣除速算扣除数。
4、办理操作指引:
(1)手机下载 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如图

(2)打开选择注册——人脸识别认证注册,如图


(3)注册账号时,密码由注册人自己设置。

(4)根据注册账户密码登录APP,界面如下。

(5)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/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打开进入

(6)个税手机APP扫码登录

(7)选择我要办税——税费申报——经营所得(C表)

(8)选择申报年度2021年,据实申报,点击“下一步”根据提示操作即可。

(9)



点击修改后,按以下步骤:
1、新增减免税额扣除
2、减免项目:其他
3、取消
4、返回上一级
此时减免的页面便显示“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”的金额


5、 如有操作问题,请咨询微信号:huya-shuiwu/huya-taxrenzheng



